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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兴市姚王初级中学 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
2015-12-23 17:09:52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为全面落实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,以及近期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求,在全校营造浓郁的学法、普法氛围,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,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,经学校校务会研究,决定9、17——10、17为我校“法制宣传月”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,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。深化法制宣传教育,弘扬法治精神,树立法治理念,增强全员学法、遵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,深入推进依法治校,为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。
二、活动主题
立德树人、依法治校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、践行公民道德规范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15年9、17——10、17.
四、活动内容
(一)利用国旗下讲话等契机,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,迅速启动宣传教育活动。要利用橱窗、图片、标语、广播、“法制教育”专栏等形式,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环境。
(二)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。组织中层以上干部,以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及其实施办法、教育部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、《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》和《泰州市教育系统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实施方案》等为重点,集中开展学习教育,切实增强法纪观念,树立法治理念,推进依法治校实践。
(三)加强教职员工法制宣传教育。组织教职员工学习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、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教育法律法规,切实增强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的意识和职业道德。
(四)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,自觉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,坚持规则教育、习惯养成与法制实践相结合,从学生成长特点和生活需求出发,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。健全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。
(五)深入开展师生公民道德规范实践活动。通过公民道德规范的实践,进一步改善学校干群关系、师生关系,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,有效保障师生合法权益,形成学校、家庭、社会间良性互动的教育环境。
“六个一”活动:
(1)每日一条法制标语。每个班级每日利用黑板登载或学生宣读一条法律法规、学校章程、校规班规中的条款,内容要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紧密相关。
(2)召开一次主题班会。各班要利用班会时间,组织一次主题班会,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。要求紧紧围绕主题,精心策划,周密设计,办出特色、办出新意。
(3)开展一期“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”手抄报制作评比活动。
(4)组建一支学校文明监督岗队伍。要发挥校学生会、班委会作用,组建一支学校文明监督岗队伍,在学校、班级设立文明监督岗,对学生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,推进学生自治管理,自觉遵守校规校纪,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中领会法治理念,提高法律素养。
(5)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园作一次法制讲座。在9月底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为全校师生做一次法制讲座。
(6)开展一次法制进家庭、社会活动。通过召开家长会、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,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,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法制教育网络。
五、活动要求
要落实专人负责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协调配合,认真抓好落实,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抓出成效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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