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学校名称 | 泰兴市姚王初中 | 地址 | 泰兴市姚王镇泰姚南路 | |
| 校 长 | 陈永锋 | 电话 | 13092290660 | |
| 联系人 | 黄和如 | 电话 | 15961000433 | |
| 学校 依法 治校 基本 情况 |
一、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。健全机构,职责明确。 二、校内管理体制完善。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并强化制度管理,譬如例会制度、学习制度、督查制度、及时反馈落实制度 三、民主管理机制健全。学校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。 学校把财务管理、收费、工程建设项目、教职工奖惩、职称评审、招生事务、学校重大决策7个方面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,特别注意选准那些群众最关心、社会最敏感、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,作为公开的重点向群众公开。 四、管理制度完善健全。依法制定学校章程,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。依法制定教育教学、财务、教师、学生、后勤、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,内容合法、公正、公开,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。各项制度制定、修改的程序明确、规范。 五、办学活动依法规范。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实施办学活动。学校严格按“五严”规定实施办学行为,无任何违反“五严”规定的行为。全校教师自觉遵守教学规章制度,学生学籍管理严格、规范,有专人负责。 六、教师权益受到保障。学校建立了一套教师申诉制度及操作办法,保证教职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学校处理决定不服时,有权利有机会通过适当的途径进行申诉。学校按规定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,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、教学活动,让教师充分享有开展教学、科研、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。学校保障教师应得的福利待遇、工资、奖金及时足额发放,保证教职工的婚假、产假等,保证教职工子女的入托、入学等福利。 七、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。学校维护学生受教育权,尊重学生人格权,尊重学生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,严禁体罚学生、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,不准讽刺、挖苦、污辱学生等。学校保证每个学生有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,保证任何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准侮辱、歧视学生,不准以任何借口把学生赶出教室,不能剥夺学生学习和活动的权利。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费,对收费情况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、公示、反馈,所以,我校无乱收费问题。还获得淮安市价格诚信单位。建立并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,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。 八、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。依法治校的基础就是法制教育的普及程度,为提高我校领导、教师依法治校,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,我们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,对全校教职工普遍进行了全员法制学习培训。学校十分重视法制工作,并从人力、财力、制度上进行落实。学校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,仍在安全法制设施设备上加大投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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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市(区)教育局意见 | ||||
| 市教育局 意 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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